“那个……师叔祖,你知道我这次去凤翔郡主要是买灵药的,但分量要足的话,那得花不少钱……”
“咦?叶枫,你看,那边有鸟,好漂亮啊!”
你妹!
叶枫脑门浮现两个黑疙瘩。
不想给钱就直说,岔开话题的方式能不能走点心。
“师叔祖,我可是要去对付天凤军的啊!”
“哇!那鸟的翅膀是黑色的哎!”
叶枫黑着脸不说话了。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这话一点不假。
幸好他这次在乾坤戒里装了十几颗百年落灵根,这都是三品灵药,老值钱的货色,应该能够换回那些配置红鸾春的药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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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这时,老孟忽然问了一句:“你小子这次是要配什么药?吃得可不行了哦,老子听说现在天凤军每次开饭前都找人试毒,小心的一匹。”
“红鸾春……”叶枫也不瞒着对方:“是抹的。”
咔!!
老孟的飞剑瞬间来了个急刹,差点把叶枫甩出去。
“师叔祖,你,你干什么?”
老孟满脸都是笑容:“哈哈,叶枫啊,我忽然觉得你说的很对,打击天凤军,人人有责,来来来,这是老夫多年的一点积蓄,都给你,回头你的红鸾春配好了记得给我留上几瓶啊!”
我尼玛!!
叶枫差点一巴掌就呼过去了!
你特么一百多岁的人还惦记着春什么春啊!
……
老孟的飞剑很快,一个时辰之后,叶枫便来到了凤翔郡城的城门口。
两人约好三天后老孟过来接他。
恩,还有三瓶红鸾春的肮脏交易。
叶枫进城了。
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整个凤翔郡在大秦帝国中并不算特别富庶的区域,倒是因为靠近南蛮,引得民风尚武,连整个郡城的建筑物都是清一色的黑灰颜色,质朴的气氛中透露着一股彪悍的味道。
郡城宽大,方圆百里,容纳了近百万的人口,又因其是军事重城,为了便于车马穿行,街道又修得极为宽敞,叶枫走在街上,不时的能够见到一队队的军士列队穿行,将整个城池的气氛搞得有些紧张。
“就算是南蛮入侵,郡城里的军士也未免太多了一些吧。”
叶枫其实也不懂这些,只是心里觉得奇怪,这时他怀里一阵耸动,黑球从领口里面探出了一个好奇的小脑袋。
“哇!好多好多人!”
这时黑球儿第一次来到人类的城池,感觉眼睛都不够用了,叶枫也没有搭理它,让这货好像钟摆似的左右的晃着脑袋,自己则是走到一旁向人打听了一下方向。
“您好,请问‘李氏镖局’怎么走?”
是的。
李氏镖局,李翔。
叶枫从来没有忘记那个曾经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给自己带来温暖的小伙伴,李氏镖局的公子,大个子憨厚男,李翔。
在天云宗,李翔跟自己一样是药庐里默默无闻的小杂役,还经常被人欺负,但是回到了凤翔郡,他可是堂堂李家的少爷,当初还拍着胸脯要给自己安排工作来着。
叶枫是一个特别会记得别人对他好的人,这次来,乾坤戒里总共有十五颗的落灵根,他打算至少也要给李翔五颗,作为感谢。
恩,五颗,多大方,对吧!
什么?
后山还有好几百斤?
那不能这么算,身上就带了十五颗啊,这可是三分之一的家产,绝对大方!
叶枫心里给自己重重的比了个大拇指,面前,那位路人却是脸色微微一变,看向叶枫:
“李氏镖局?他们不是全家都被郡守府抓起来了吗?”
什么?
李翔全家都被抓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