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多福又回忆了一遍“原主”的记忆碎片,这才有所明悟。
原来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是因为飙车失控,才最终被撞成了植物人的。
他的魂魄早就不知道飘去哪儿了,如今这病床上只空留下一具无用的躯壳,要不是他那有钱的老爹始终让医院给他吊着一口气,他早就死了一万遍了。
结果误打误撞的,最后还是让重生后的自己鸠占鹊巢,白捡了这么大一便宜。
但王多福并不同情对方的遭遇,或是因为占据了对方的身份和身体,而产生什么心里负担。
哦,前世的自己愣是背负着幸运值为-7的厄运,也要像一只打不死的小强般的坚强的活着。
可这“宋绍谦”倒好,不去奋斗也就罢了,结果还眼睁睁放着家财万贯不去享受,偏偏跑去作死。
对于这种有自我毁灭倾向的富二代,王多福一向是瞧不起的,他认为这种人实际上就是没责任感、没担当、活得不像个老爷们。
所以,他心安理得的霸占了对方的一切,并且还在谋划着如何好好享受一下自己这崭新的一生,只是忽然,他便意识到一个颇为严重的问题,那就是,他失忆了!
准确的说,他丢失的是关于原主两年内,但不包括出车祸前这段的记忆碎片——他记得自己叫做“宋绍谦”,记得自己那有钱的便宜老爹宋兴国。
他也记得自己的目前于15年前就病逝了,而此后他就多了一个“阿姨”,以及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
他还记得他曾经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那个女孩有一个如诗般的名字,叫做白雨涵。
但在原主的记忆碎片中,王多福却搜索不到他这两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以至于让他从一个汽车发烧友,转变成为一个午夜炸街的飙车富二代。
关于那段记忆,就像被笼罩了一团灰雾,让王多福朦朦胧胧地看不真切。
直到此时,王多福才回想到,在那个漆黑的石板上,关于“宋绍谦”的简介栏上,写的是“已婚”,可如今他却连自己那位便宜老婆姓甚名谁都记不清了。
“这下可不好办了,这家伙的失忆估计是车祸造成的严重脑损伤的后遗症,如果到时候他的亲属发现这方面的异常怎么办?”
王多福稍微思索了2秒,便在心底里自问自答道:
“哎呀,完全是我想太多了呀,如果到时候真有人问起关于近两年发生的事,我完全可以大大方方的承认自己想不起来了呀,我估计以他的伤势,医生都可以为我证明啊。”
想到这里,王多福便不再忧虑这个问题,而是专心致志的集中意志,开始尝试着操纵这具身体。
大约10分钟后,他终于从只能眨眼和弯曲小拇指,进而变成了可以抬起手臂的程度。
就在此时,只听得“吱呀”一声,他的房门似乎就要被人从外面推开。
顺着那门被推开的缝隙,有两道争吵声,就这样溜进了王多福的耳朵里:
“赵小姐,现在还不是探视时间,您还不能进去啊!”
“走开,你们别拦着我,我今天一定要进去!”
不知道为什么,赶在病房的门被彻底打开,王多福飞快放下手臂,躺平了身体,闭上眼睛,又装出了一幅完全丧失意识的状态。
门口的护士象征性的阻拦了两下,最终还是被对方强硬的推开了。
房门打开,王多福的鼻翼不自觉的抽动了两下,他感觉空气中多了一丝甜美的香水味,让他原本平静的心情,忽然变得有了些许的期待。
伴随着一阵高跟鞋“哒哒哒”的脚步声,王多福颇为艰难的隔着眼皮,分辨着眼前的光影变化,知道了来人已经站到了他的病床前。
“宋绍谦,我要跟你离婚!”
“你他妈就是一混蛋!”
“你可把我可是害惨了,你知道吗?”
“哦,自己飙车飙成了植物人,两眼一闭,躺在病床上什么也不知道了。”
“可我呢?我还这么年轻,凭什么让我跟你这个人渣守一辈子活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