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太多?”
“这位先生,你说‘一天一百多个顾客’,顾客都坐不下了吗!”
听了这话三人一愣,他们很难想到王杰给出了一个这样的答案,这种地方一天能有一百多个顾客吗,简直不可思议!
再一看王杰的表情,一听王杰的语气,没有任何骄傲和掩饰的意味,也就是王杰不是炫耀,也不是遮遮掩掩,按照他的话来说一天就是一百多个顾客。
王杰从没有骄傲自大过,他更没有因为他拥有一个别人想都想不到的金手指,而沾沾自喜,经历过生死离别让他看透了许多东西,生存在这个世界的王杰已经不再是前世的王杰了。
“就是这里了。”
灯箱没开,一个还没安装的新牌匾随便放在了墙脚,牌匾很简单,只有黑与白两种颜色,一到黑夜牌匾之上霓虹灯会放光,牌匾不大,只有一个门宽。
在破旧的铁门两边挂着两个灯笼,一旦打开会照亮大半儿胡同,让顾客可以看清路面,让出门吸烟的顾客也不至于黑灯瞎火。
“这里不错嘛!”
他们没想到眼前这个男子真在这个地方开设了一间酒吧,而且内部装修虽然比不上精装修的酒吧,但也还说的过去。
虽然没有酒吧灯光璀璨、金碧辉煌的感觉,但会让人感觉很温馨、很舒适。
而且酒吧的桌椅安排的很密集,但也不至于让人显得拥挤,这么大概扫了一眼上下两楼,加上吧台,估计真的有二百多个座位了。
难道这里真的一天一百多个顾客光临吗!
“今天目前不营业,但你们也算是半个客人,这几瓶酒算是我请你们的!”
王杰打开新吧台中镶嵌的彩灯,整个大厅红红火火的灯笼,加上吧台的七、八个七彩灯,整体而言有一种酒吧的味道了。
王杰打开酒柜,拿出几瓶朗姆酒。
在米国朗姆酒非常受欢迎,而王杰酒柜中的这些朗姆酒基本都经过质的蜕变,这几天王杰将需要的酒水口味经过了升级,其中一大部分升级了三倍,一小部分升级了六倍。
几人想要拒绝,但想到这也是对方一片好心,他们可能还要与这个亚裔男子相处一段时间。
而且这几瓶酒都是未开封的,他们自然不会担心其中有猫腻。
“这酒我喝过啊!”
艾瑞克特别好酒,但酒量一直很差,这种品牌的朗姆酒在米国已经有了些名气,只不过是差的出名。
前些日子无聊的酒类杂志评论全国最差朗姆酒,这种品牌这种类型的排行倒数第二,价格便宜,一般只在一些乡村商店有卖。
王杰当着坐在吧台的三人面,起开了这两瓶朗姆酒,立刻酒香四溢,本来兴趣不大的两女也有了饮用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