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克把行李扔进了后备箱:“希拉同意了?”
艾尔莎面色凝重:“那个鲍比……真有那么危险?”
路克点头:“这样说吧,希拉其实最好的选择,就是这辈子都没遇见过他。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那最好也不要成为仇人。”
艾尔莎无奈:“可……这很难化解的吧?我看资料,都觉得这鲍比有点癫狂了。”
路克:“努力一下吧,如果不行,那只能把他送进监狱了。我这只能算是做一点努力,可能会更好,可能没用,但更坏的情况应该不会发生。”
艾尔莎只能默默点头。
两人在八点前就赶到了南边的平民区,趁着交通早高峰还没到,避免堵车。
路克只是在手机上操作了几下,就指挥着艾尔莎向一处地址开去。
很快,两人进入了一个偏僻的死巷,在最里面找到在那里醉死过去的鲍比。
看着那一身邋遢的男人,艾尔莎不忍直视。
这就是一个为了莫名的迷恋,毁了自己生活的人。
她完全无法理解,这有什么意义。
路克上前,直接把对方抓起来,用塑料捆扎带把他栓了起来。
一旁顿时一阵吱吱声响起,艾尔莎看去:“这就是那只黑猩猩?”
路克点头:“它很聪明,而且很忠诚。”说着他用手摸了摸那个警惕护主的小家伙,却换来它飞来一爪。
路克当然不会被它偷袭到,只是笑呵呵地收回手:“看来只能把这家伙先弄醒了。”说着他把手中拿着的一瓶水浇了上去。
一月的清晨,那冰凉的水很快就惊醒了躺在地上的男人。
他茫然地醒来,看着面前的男女:“你们是谁?”
路克出示了下自己的警官证:“LAPD,西区重案组,路克。”
鲍比猛地惊了一下,但随即又颓废了下来:“你们是来抓我的?”
路克点头又摇头:“这要看你到底怎么想的。”
鲍比愣了下:“什么意思?”
路克示意了下边上的艾尔莎,她开口道:“你到底对希拉是怎么想的?你这样做对她造成了多大的困扰和伤害,你知道吗?你是这样喜欢一个女人的吗?”
鲍比有点愣:“你是……”
艾尔莎:“我是希拉的朋友,也是一名警察,所以才会在逮捕你之前,问你这些问题。你能回答我么?”
鲍比默然片刻,才开口道:“我也不知道。但是看见她那一刻,我就疯狂的迷恋上了她,我也控制不了。”
艾尔莎:“控制不了,于是你就用你的本事,让这只黑猩猩去给她下迷药?去她家里偷东西?最后还偷了一条二百三十万美刀的钻石项链?你是把她当成了被你操纵的玩偶么?”
鲍比纠结:“……我,我没那意思,我只是……忍不住。”
艾尔莎听得都想掏枪了。
她是一个女人,更是一个独力自主,并且很要强的女人。
因此,她特别受不了这种把女人当成玩具的混蛋男人。
气愤之下,一脚就踹在了他的背上:“你个混蛋,你凭什么去喜欢一个人?喜欢一个人就是任由自己的喜好去伤害她么?你这种人就应该被送上电椅6”
路克终于拉住了她,避免她气急了直接掏枪毙了鲍比。
他看了一脸茫然和惊惶的鲍比,叹息一声:“鲍比,你真的是喜欢希拉么?而不是把她当成了小学时最爱的漫画玩具,中学时偷偷暗恋过的啦啦队队长,大学里出类拔萃的耀眼女同学?”
鲍比眼珠子转动着,最后摇头:“不,我是真的喜欢她,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
路克摇头:“我也喜欢过女孩,虽然没有明星,她是个校拉拉队队员,但是我没有给她下过药,没有偷过她的内衣,手机,照片,或者钻石项链。好吧,她没有钻石项链,但她是喜欢我的,而你对于希拉完全就是个陌生人。你觉得,你这样的喜欢,谁会接受呢?”
鲍比愣了片刻:“可……我喜欢她。”
路克摇头:“你喜欢她,是你的自由。但是你用不正当的手段,进入了她的生活,偷窥窃取她的**和财物,这就不是你用喜欢她能搪塞过去的理由。”
鲍比哑口无言。
路克道:“你要真的喜欢她,就不能自己努力么?你没有本事么?”
鲍比茫然:“努力?”
路克:“对啊,你为什么会喜欢上希拉?是因为她漂亮还是唱歌好听?”
鲍比:“我都喜欢。”
路克:“那你会喜欢一个露宿街头,浑身邋遢,面容丑陋的女人么?嗯,看这里,比如这样的一个女人。”他手中拿着个小镜子,照着鲍比自己的脸。
鲍比:“呕!”他才不想喜欢上这样的女人。
路克:“对吧,你自己都受不了,凭什么要求希拉能接受你的喜欢?”
说着他给艾尔莎使个眼色:“艾尔莎,作为希拉的朋友,你觉得,我和鲍比,谁更符合希拉的审美观?”
艾尔莎斩钉截铁,不假思索地道:“当然是你啊。”
路克笑着转头:“明白了么?光喜欢有什么用?先要你自己努力啊。我半年前,才高中毕业呢。现在我都是洛杉矶警局重案组警探了,你难道连我这高中毕业,一技之长都没有的小孩子还差劲么?”
鲍比:“啊?是这样么?那我该干什么?”
路克掏出手机,在上面飞快划动了几下,把屏幕放到他面前:“看见这位没有?你觉得,他要是去追求希拉,成功机率大不大?”
鲍比一看点头:这特么不是硅谷大佬拉里佩奇么?这成功机率想小都难啊。
路克再划动了下屏幕:“那这个人呢?”
鲍比一看就摇头:“不可能。”这就是个蓬头垢面的年轻人,还骑着单车。
路克呵呵:“不,这个人就是拉里佩奇。这是他创业之初,穷的只能啃面包度日的时候。所以,人还是那个人,为什么成功率就不同了么?因为努力,因为努力带来的地位变化。他从籍籍无名的路人甲,变成了身家亿万的超级富豪。所以,他想追求任何女人,都可能成功。嗯,至少远远比你成功。”
鲍比哑口无言,他是女人当然也选亿万富豪,而不会选个流浪汉啊。
路克靠近了他一点,蹲下压低声音:“其实,你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但是你的能力用错了地方。懂么!”
鲍比吃惊:“啊?”
路克拍拍他的肩膀:“怎么样,我给你一个机会,能光明正大站在希拉面前,说我要追求你的机会,你接受么?”
鲍比犹豫片刻,终于点头:“干了。你需要我做什么?”
路克呵呵笑了起来,拿出小刀把他手上的塑料捆扎带割开:“走吧,我看见一条街外有家小旅店。”
鲍比惊悚地看着他:“你想干什么?”
路克:“你自己滚进去洗个澡,刮干净胡子,换一身至少没有臭味的衣服,不然你想这样去给希拉道歉?”
鲍比:“啊?”
路克:“快点,我们时间很紧的。”
鲍比一脑门问号,被路克连拉带拽地弄去了一条街外的小旅店,扔了五十美元开房洗澡,再花一百美元从旅店老板那里买了一套干净的旧衣裤鞋袜。
三十分钟后,鲍比浑身清爽地从房间中走了出来。
艾尔莎看了,不禁摇头:这人明明底子不错,为什么会把自己糟蹋成刚才那种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