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十人有资格,并不是说二十人的条件一模一样,那么如何选拔二十人之一就大有学问、大有讲究、大有文章、大有问道、甚至大有奥秘了。
光是涉及这个选任事宜的人直接的间接的任命的推荐的就多如牛毛,而且从宋朝拉帮结派的官场来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支持人马,围绕这一个人选,不知道多少人会被卷入下场角斗。
这里面又涉及到那些人的能量大小影响大小甚至财力大小,这些东西搅和在一起,分外复杂。
而那些标准,怎么可能是明确的硬性的指标?许多东西都是可操作的软性内容,这就增加了更大范围的争斗,和结果的多样性,也许本来客观上只有二十人,一番操作以后,就变成了四十人。
也就是那些本来不够格的人选,他们本来只能征取县丞县尉一级,一番操作以后,也来竞争县令了。
当然,如果这个县令是个肥缺,更高级的官员,也许加入进来。
根据宋代官场惯例,每一个差派官,都有五六个职阶官与之对应,这进一步增加了竞争对手。
这种庞大的竞争对手作为基数可谓条件优越,可是它并不能保证被选中的人就是最合格的人。
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恰恰相反,原因是什么呢?
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就是越离合格条件远的人他争取得就越努力。
比如,别人只花一千两银子当润滑剂,他却愿意拿出一百万两银子打通关节。
那么,谁的中选可能性更大,岂不是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嘛。
一个人是否符合满足当那个县令的条件是软标准,可是银子却是硬邦邦的。
这就带来一个非常恶劣的后果:劣币驱良币。
也就是优秀的好官不屑钻营的候补官员继续坐冷板凳,而那些善于钻营不走正路的人充满官场。
而这种后果就是因为庞大的官员后备人选直接而自然造成的,是皇帝该认识和解决的。
就是皇帝的错误造成了洪洞县里没好人,好人不能久站朝堂。
相反,如果只有一个人合格,二话不说就让他上了。
省了多少事、多少钱?减少了多少麻烦?提高了多大效率?
更重要的是,这个宋朝官场的道德水准该有多大提高?
甚至皇帝的水平也会得到提高,毕竟没有奸臣蛊惑,他坏也没有方向了。
人多事多可能造成最差的人当政,这只是一个方面,人多生事才是最大的问题。
第二,剩下的十九个人制造了多少麻烦?
因为竞选失败,落选的人有了共同的敌人,就是那个成功上位的县令。
从第一天开始,把他弄下去就成了大家不言自明的目标,可以预期各种合法的非法的手段,从此就会层出不穷,从这些老对手纷至沓来,当然还有从新对手而来的攻击。
每年都有新科科考成功的新生力量加入竞争,他们也顺理成章将老一辈推进一步。
效果都是更多人来到那个县令面前,成为和他对战的有生力量。
吹毛求疵找他毛病必不可免,玩儿阴的,让他在这个世界消失,至少在大宋没有立足之地。
面临如此恶劣的工作环境,那个县令又可以有多大精力干好本职工作?
这是从外部环境衡量。
如果从他本身来看呢?
他本来就是靠钻营才干上这个县令职位的,正经本事有限,全心全意干工作估计也就是维持现状。
还得说那是他在没有干扰不分心的情况下。
在宋朝的为官环境下,那个东西就别指望了。
各种因素放在一起综合考虑,他觉得大概自己很难干到任期结束,更难做出成绩。
那就必须抓紧时间实现首要目标。
首要目标当然是赚钱了。赚钱的前提当然是把原来钻营花费的钱拿回来。
捞本和赚钱这两件事一进入他的执政目标,那就摧枯拉朽,强行推行自己的轨道。
这种机会实际不是很多,如果他不想吃得太难看,就要千方百计寻找机会。
王安石的变法就是潜在的机会。
其实,不仅仅是王安石的变法,任何人的变法、甚至任何变动,都是有心人的机会。
这就是为什么持重之人有个观念,就是不要轻易变来变去,比如有个叫杜挚的曰过:“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因为政有恒则易守,法数变则奸生。
简单地说,就是如果各项法规保持不变的话,就方便遵守;而如果将它们变来变去,那必然让奸人钻空子,乘机渔利。
其实这个道理正经人应该知道和遵守,却往往不知道不持守,而那些奸人则很清楚,进而反其道而行之,利用这个机会。
所以,这些人就成了变法的积极支持者,也导致了变法的必然失败。
他们制造麻烦还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通过皇上制定的规则,就是整个宋朝规章基础的督察系统和牵制系统。
这两个系统如何设置得合宜操作得公平合理富有效率,是可以提高执政质量减少弊端的,但是它肯定是加重冗官和冗费,这是它的性质决定的,因为它和提高效率成反比。
倘若这种督察和牵制作为合理从而形成一定程度的减低效率,那就是可以接受的,也许宋朝在开国之初建立规矩的时候有这个初衷,遗憾的是,昏君奸臣组合破坏了任何督察和牵制的机能。
因为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最大的败坏朝政和整个秩序。
因此,有宋一代的各种改变和不变包括督察和牵制都成了昏君奸臣害人的工具,从而也成为纯粹的冗官冗费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