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顾珍珍的怨念,曾以柔不知道该说是羡慕还是同情了。
这种在部队长大的经历,在顾珍珍看来,十分的枯燥乏味,但是,对普通人来说,那是他们无法触摸到的遥远的十分崇拜的地方。
但是,这种生活同时也带给了她永远都无法磨灭的痛苦,那就是父母的长期异地分居。有父母,有时候却跟没有父母一样的家庭生活,对孩子的成长,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不过,看着顾珍珍如此爽朗的性格,一点也不像需要同情的样子。
至于,她所说的无聊,估计也是对学校这种低级的没有一点气势和气氛的拉歌活动的一种鄙视而已吧!
她收起了自己的同情:“我怎么听着你说的话,不是想说自己有多痛苦,而是想让人多羡慕呢?
你不是在嫌弃自己在部队的生活有多无聊,你实在嫌弃班里的这种级别的拉歌太小儿科,而觉得无聊吧?”
顾珍珍挤挤眼,肩膀撞撞曾以柔,道:“宾果!你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哎!我长这么大,你还是第一个这么了解我的人哎!就是我的父母都没有你这么贴心!冉姐果然没有撒谎,我们柔柔就是一个开心果,就是一个温暖的小棉袄,就是最好的暖水袋”
曾以柔真是怕了,这么一个阳光帅气的脸庞说这么肉麻的话语,怎么这么别扭,浑身起鸡皮疙瘩呢?
她忙抬手打了一个大大的十字,道:“停!停!停!你还是不要说这么恶心的话了吧!说得让人把晚饭都想吐出来了!
我说,你这么清闲,有空群嘲我们水平,自己上讲台让我们知道一下什么是真水平,真本事呀?!
不要在这里光是说这些有的没的,其他人不会觉得你的水平有多高,只觉得你有多讨厌。
你想树立自己高大上的光辉形象,让众人无时无刻不仰望你,对你的话不是鄙视而是信服,就拿出一点震慑众人的代表你高水平的东西来,让大家涨涨见识,彻底堵住悠悠众口!”
顾珍珍这次终于听进去了。
以前,她在部队的时候,因为身边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战友”,自己孩子王的地位那是绝对的不可动摇的。
跟着顾德远出了部队,她就总觉得自己办什么事情都束手束脚的,跟别人格格不入。
在林城市读了一年的书,她在学校里,打遍无敌手,就是连学校周边的混混见了她,都要绕着走。
可是,她却一个朋友都没有。
她跟卓冉的认识,还是顾德远过年的时候,带着她去串门,才遇到,觉得脾气相投,成了好朋友的。
卓冉倒是没有觉得她没有朋友有什么不对,在她看来,她们都是鹤立鸡群的人,不需要跟一群鸡相处的怎么好,只要做好自己的鹤就可以了。
现在,她听了曾以柔的话,却发现,原来事情跟自己想象的不一样。
她知道,朋友贵真,不贵多,宁缺毋滥的道理,她深有体悟。
但是,并代表着她要跟其他人也格格不入,搞的跟仇家一般,见到自己都要绕着走,在自己旁边说话,都要捂着嘴,小声说。
这不是她要的生活。
她喜欢在部队里的时候,跟大家有意见说出来。不同意,就比比谁的拳头硬。
她可以当孩子王,可以是大姐大,却不是什么阶级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