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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客栈老板

老板娘蔡璠香的手艺有点对不起她的名字。菜肴嘛……说不上好,说不上坏,能填饱肚子。

老板陈阿财心情格外地好。自从他继承了这家客栈,生意就没好过。因此,只要来了客人,不管多寡,绝对是值得欣喜的事情。

这年头,一年到头都没几个人来镇上。镇上的其他酒店客栈早就转行了,他家成了奔栏镇酒店业的独苗。

陈阿财父母经营这客栈的时候,游客往来如梭,不说天天爆满,一年到头难得有几天空闲的时候。等病毒把父母带走了,他成了客栈主人,镇上也不来客人了。个把月能迎来一个客人就要烧高香了,好在陈阿财还有其他营生。

什么营生陈阿财不说,骆有成也不问。但这营生绝对不会差,不然也不能把女人养得这么白白胖胖。

陈阿财并不在乎客人给客栈带来多少营收,他在意的是客人给他带来的好运。每次有客人,不出几天,必定有好差事派下来。他拿出了珍藏许久的白酒,在五只二钱杯里倒上酒。

商士隐和女巫两个酒鬼眼前一亮,觉得这个老板好生地道,包餐还管酒。陈阿财却已经抱着瓶子走回保险箱,将酒瓶小心翼翼地放了进去。两人立刻把“地道”换成了“小气”。

最恼的是,这么一小杯酒居然还是兑了水的,要在嘴里咂摸半天才能用味蕾刺探到其中的酒味,这让两个酒鬼觉得好糟心。陈阿财和蔡璠香却小心翼翼一点点抿着,生怕菜没吃完酒却没了。

这也怪不得陈阿财,这年头酒绝对是稀罕物。拿两瓶一斤装的普通白酒,估计能在客栈包两个月的房间。能像书院这般消费酒的人,世上怕是少之又少。

菜不算好菜,酒不是好酒,但陈阿财两口子言谈中透出的信息,倒是很有意思。归纳起来,大致说了这么几个意思:

有雷鞭王坐镇的奔栏镇,固若金汤。他不仅武力强悍,而且有出众的大局观,三年前提前预判并建起了城墙。城墙建好后两周,章爪人身的怪物就围城了。击退怪物后,镇民们自发为雷鞭王塑了一尊雕像,立在镇中心广场。他是百姓心目中神一样的存在,任何人对雷鞭王提出质疑,都将被视为不受欢迎的人,逐出镇,终其一生不能再踏入奔栏镇一步。

其二是每次围城之后,至少有数百个的镇民得失心疯,闹死要活地要离开奔栏镇。雷鞭王亲自来劝都不管用。有人说怪物再来的时候,会长个翅膀飞进来;有人说怪物会打开地狱通道,从地下攻击镇子;还有人说一定会来一个像山一样高的怪物,一脚把奔栏镇踩成碎渣。

“我呸,”说到这里蔡璠香很恼怒,“都是些什么人,这么些年不都平平安安过来了?”

这个问题,骆有成在意识海与托尼讨论了一下,托尼认为这些镇民中了幻术,比如某种致幻信息素或者药剂。骆有成在贵城与魑魅打交道近一个月,魑没有这个能力,但魅却是有的。不过同时让上千镇民迷了心智,这能力就太过骇人了。

其三是镇上每月都会给每户镇民提供最低食品保障,基本能填饱肚子。要想活得更好,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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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别的营生。陈阿财夫妇很担心每年新来的人会抢走他们的营生,因此他们每年都会在这件事上化很多心思。

其四是据说怪物的爪子很好吃。每次奔栏镇解困之后,雷鞭王会让人把怪物的尸体付之一炬。但总有人会偷偷割一块回来,说是比章鱼肉还好吃。前年有人送过陈阿财夫妇一小块肉,但夫妻俩嫌恶心,一直没敢下嘴,放几天臭了就丢掉了。

“送你们肉的人还在吗?”骆有成问道。

“去年得了失心疯,离开镇子了。”陈阿财回答道。

“你们再想想,那些吃过怪物肉的人都还好吗?”

陈阿财掰着手指头,小声地念着一个个名字,越念脸越白,等他开口说话的时候,嘴唇在打抖:“我知道的不多,但前两年吃过的现在都不在镇子里了,去年吃过的还在。”

以骆有成的所知,魅是以魑的排泄物和分泌物为食的。魅会不会因此获得某种能力?它能掌控吃过少量魑肉的人,诱使他们脱离镇子的保护,实施抓捕,将他们变成基因怪物的原材料。

奔栏镇上的人对魑魅并不了解,还是以怪物相称。骆有成不好说得太明,这与他山里人的人设不符,他诱导道:“会不会怪物肉就是失心疯的诱因,只是潜伏的时间很长。”

老板艰难地咽了口口水,过了半晌才说道:“到了七月看看吧。”

骆有成遂将话题转移到以物易物的问题上,不谈失心疯,陈阿财夫妻的心神很快就平稳了下来。按他们的说法,以物易物很难成交,必须双方同时看中对方的货物,且货物的价值相当,才有可能促成交易。倒不如先把货物变现成奔子儿,再用奔子儿去购买自己所需。中心广场附近有个雷音阁,那里几乎什么货物都收,给的价钱也公道。

“按理你们经营客栈,收货更方便,没想过做差价买卖?”骆有成问道。

“雷音阁是雷鞭王的产业,雷鞭王庇护我们,又分给我们食物,我要再去抢他生意,还算是人吗?”陈阿财故作恼怒道,看得出他还是心动的,只是不敢。

吃过饭,三人出了客栈,他们没有立刻前往雷音阁,而是在镇上闲逛起来。以物易物本就是个幌子,一下把货清了,还怎么套路镇民。

商士隐习惯性单飞了,他是精灵人,但在先生面前总放不开手脚。骆有成由得他去,带着女巫一个店一个店逛过去。

遇到健谈的老板,有中意自己物品的,就和他做笔交易,顺势聊上半个小时。性格沉闷的,看过就走人。

女巫有时候会陪着说会儿话,但只要店里有非人类,她一定是逗猫惹狗。一只可爱的博美始终跟在她身后,但智商似乎有问题,对女巫的沟通不搭不理。

走了十多家店铺,这些人所知大致和陈阿财相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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