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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字士绝唱

“说,是谁派你来的。”虽然李牧心中有数,但依旧催眠询问,说不定还有其他敌人呢?

“宋成,是宋家公子,宋成。”家丁呆滞的说到。

“哦!我二娘的弟弟?他现在才年方二十吧?想不到,就已经如此心狠手辣了,这让我有些稀才啊!”

一个才二十岁的年轻人,能有如此魄力,手段,心智,实属难得,将来成就非同凡响。

“可惜,是我的敌人就得死!”

李牧再次向家丁催眠:“你将感觉不到疼痛,回去向宋成……用你的匕首……之后……然后催眠解除,你将醒来。”

家丁木讷的一步一步向外走去。

李牧没有理会家丁,抱起地上的箩荷,轻轻放在自己的床上。

看着箩荷,李牧露出轻笑说到:“他把你打晕,倒是省了我不少麻烦。”

“不过,为了防止你在我办完事之前醒来,还是保险起见好。”

“睡!”

字士能力再次使出,一个睡字从虚空中落下,印入箩荷的额头。

睡字不解,箩荷无法醒过来,会一直昏睡。

“有人急着找死,我总不能让他久等,不用等晚上了。”

李牧是去杀人灭族,自然不能明目张胆,甚至不能让人看的他。

所幸因为李牧以嗜睡不想被打扰的借口,住的院子很偏,几乎没有人会来。

虽然院子外有士卒巡逻看守,但李牧不是普通人。

“疾!”

快速之意。

“瞬!”

时间短暂之意。

“目!”

为双眼加持状态。

“体!”

为身体加持状态。

一字一句,四字显现。

字了,语闭。李牧身影一晃,周围刮起一阵风,但似乎什么也没有变。

但下一息,李牧的身形慢慢变淡,然后如同泡沫一本,忽然消失!

原来,李牧已经离开,只是速度太快,刚刚留下的是一道虚影!

李牧双腿奔驰,周围环境如同油画一般,色彩斑斓,五颜六色,不停变化。

而在李牧眼中,周围仿佛时间静止,一切东西都非常缓慢。

从李牧这看,字士能力似乎非常了得,文士应该远不及文士才对。

这其实是因为李牧在字士阶级里,段位非常高了,达到了字尊的境界,所以有如此效果。

字尊,也寓意为自至尊!

与能力相应的,灵魂消耗也非常多,如果人人都可以使用出来,普通人十秒,便会灵魂耗尽,成为植物人。

字士,十分钟。

字师,一个时辰。

字者,三日。

字尊,一个月。

字圣,无人知晓,传说中的境界。

但字士文明,字者都为数不多,更何况字尊。

庞大的消耗,自然有无与伦比的战斗力。

字士文明被文士文明淘汰,不是因为战斗力,是败给文士文明那庞大的基数,几乎人人可以成为文士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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